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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2019-07-30 21:16

自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法院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始终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围绕“深挖根治”这一新的阶段性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制度机制,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黑恶犯罪案件,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上半年,全省法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斗争工作再推动、再部署。今年2月底,省法院组织召开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对专项斗争开展一年来全省法院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分析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对2019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省法院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最高法院、省委组织的各项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高度重视专项斗争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聚焦“深挖根治”要求,准确研判形势,多项举措推进,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长效。

二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严打高压态势。今年1至6月份,全省三级法院一审共审结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9件364人(不含漏犯),审结恶势力犯罪案件177件948人。在案件办理中,全省法院坚持在法治轨道和法治框架内开展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标准甄别犯罪性质,既不降格,也不拔高,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同时,始终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坚决打掉其嚣张气焰;并注重依法运用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降低再犯可能性。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针对民间借贷案件高速增长,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套路贷”诈骗不断出现,甚至和黑恶犯罪交织的情况,出台《关于严格依法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要求全省法院进一步加强民间借贷行为与刑事犯罪行为的甄别,切实提高对“套路贷”以及存在高息放贷、暴力收贷等涉黑恶犯罪的警觉,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要及时移送;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发出司法建议书不规范的问题,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通知》,对司法建议书的格式进行规范,并对司法建议的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全省法院加大与接收司法建议机关的沟通协调力度和跟踪回访力度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针对部分涉黑恶案件进展较慢的问题,继续坚持三级法院黑恶犯罪案件台账登记制度,加大审限监督,督促案件公正高效处理;针对扫黑除恶工作任务重、要求高的问题,省法院“扫黑办”内部成立了综合、刑事、宣传、民事、执行、监察六个小组,充实人员力量,确保专项斗争全方位开展。

四是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提升打击合力。全省法院在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加强与纪委、组织、宣传及政法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继续坚持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通报会商、深挖彻查“保护伞”问题线索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为更加准确、有力严惩黑恶犯罪提供保障。同时,各级法院也进一步加大与工商、税务、交通文化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结合专项斗争中发现的管理漏洞或薄弱环节,针对性发出司法建议书,推动加强源头治理。

五是加强法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审判能力。整合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等材料,组织编印了《扫黑除恶办案工作手册》,并面向全省法院发放,方便办案时查阅、参考。在省法院5月份举办的“全省三级法院刑事法官业务培训班”和省扫黑办6月份举办的“两高两部黑恶案件办理‘四个意见’培训班上”,我院均指派专人现场授课,对两高两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不断提升全省法院刑事法官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六是组织第四次、第五次集中开庭、宣判活动,营造严厉打击氛围。3月25日至29日,6月24日至28日,省法院组织全省法院开展了全省第四次、第五次黑恶犯罪案件集中开庭、宣判活动,共对47 案441人公开开庭、宣判,并从中选取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全省各中基层法院也积极作为,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加大专项斗争宣传力度,上半年,全省法院共开展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29场,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法院专项斗争开展情况,以实际成效回应群众关切,赢得群众支持。

下一步,全省三级法院将进一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要紧紧围绕“深挖根治”目标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深刻认识专项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按照三年为期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深挖根治”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改进工作举措,始终保持工作的稳定性、连贯性,确保专项斗争步步深入、久久为功,确保中央、最高法院、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要进一步强化依法办案意识,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坚持严格依法严惩方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持法定标准,避免“拔高”“降格”两种倾向,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务必做到实事求是,打击精准,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三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专项斗争强大合力。要进一步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与纪委、组织、宣传、公安、检察、司法等机关的协调配合,提升打击合力;要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对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重要作用,不断促进社会风险防控。

四要进一步加强调研指导,不断总结专项斗争中的经验。要及时发现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寻找工作中的不足和漏洞,研讨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合理性工作机制,不断推动全省法院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五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宣传效果。我们将继续筛选典型黑恶犯罪案例进行分析,适时公开发布,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对下级法院办案的指导作用,以及对社会的教育引导作用,不断增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氛围,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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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自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法院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始终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围绕“深挖根治”这一新的阶段性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制度机制,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黑恶犯罪案件,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上半年,全省法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斗争工作再推动、再部署。今年2月底,省法院组织召开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对专项斗争开展一年来全省法院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分析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对2019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省法院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最高法院、省委组织的各项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高度重视专项斗争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聚焦“深挖根治”要求,准确研判形势,多项举措推进,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长效。

二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严打高压态势。今年1至6月份,全省三级法院一审共审结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9件364人(不含漏犯),审结恶势力犯罪案件177件948人。在案件办理中,全省法院坚持在法治轨道和法治框架内开展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标准甄别犯罪性质,既不降格,也不拔高,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同时,始终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坚决打掉其嚣张气焰;并注重依法运用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降低再犯可能性。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针对民间借贷案件高速增长,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套路贷”诈骗不断出现,甚至和黑恶犯罪交织的情况,出台《关于严格依法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要求全省法院进一步加强民间借贷行为与刑事犯罪行为的甄别,切实提高对“套路贷”以及存在高息放贷、暴力收贷等涉黑恶犯罪的警觉,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要及时移送;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发出司法建议书不规范的问题,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通知》,对司法建议书的格式进行规范,并对司法建议的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全省法院加大与接收司法建议机关的沟通协调力度和跟踪回访力度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针对部分涉黑恶案件进展较慢的问题,继续坚持三级法院黑恶犯罪案件台账登记制度,加大审限监督,督促案件公正高效处理;针对扫黑除恶工作任务重、要求高的问题,省法院“扫黑办”内部成立了综合、刑事、宣传、民事、执行、监察六个小组,充实人员力量,确保专项斗争全方位开展。

四是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提升打击合力。全省法院在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加强与纪委、组织、宣传及政法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继续坚持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通报会商、深挖彻查“保护伞”问题线索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为更加准确、有力严惩黑恶犯罪提供保障。同时,各级法院也进一步加大与工商、税务、交通文化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结合专项斗争中发现的管理漏洞或薄弱环节,针对性发出司法建议书,推动加强源头治理。

五是加强法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审判能力。整合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等材料,组织编印了《扫黑除恶办案工作手册》,并面向全省法院发放,方便办案时查阅、参考。在省法院5月份举办的“全省三级法院刑事法官业务培训班”和省扫黑办6月份举办的“两高两部黑恶案件办理‘四个意见’培训班上”,我院均指派专人现场授课,对两高两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不断提升全省法院刑事法官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六是组织第四次、第五次集中开庭、宣判活动,营造严厉打击氛围。3月25日至29日,6月24日至28日,省法院组织全省法院开展了全省第四次、第五次黑恶犯罪案件集中开庭、宣判活动,共对47 案441人公开开庭、宣判,并从中选取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全省各中基层法院也积极作为,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加大专项斗争宣传力度,上半年,全省法院共开展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29场,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法院专项斗争开展情况,以实际成效回应群众关切,赢得群众支持。

下一步,全省三级法院将进一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要紧紧围绕“深挖根治”目标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深刻认识专项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按照三年为期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深挖根治”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改进工作举措,始终保持工作的稳定性、连贯性,确保专项斗争步步深入、久久为功,确保中央、最高法院、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要进一步强化依法办案意识,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坚持严格依法严惩方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持法定标准,避免“拔高”“降格”两种倾向,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务必做到实事求是,打击精准,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三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专项斗争强大合力。要进一步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与纪委、组织、宣传、公安、检察、司法等机关的协调配合,提升打击合力;要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对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重要作用,不断促进社会风险防控。

四要进一步加强调研指导,不断总结专项斗争中的经验。要及时发现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寻找工作中的不足和漏洞,研讨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合理性工作机制,不断推动全省法院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五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宣传效果。我们将继续筛选典型黑恶犯罪案例进行分析,适时公开发布,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对下级法院办案的指导作用,以及对社会的教育引导作用,不断增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氛围,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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